AB都卸货了,你还没看孕期员工应对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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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娱乐圈战报

黄晓明夫妇昨日喜得麟儿

黄太“卸货”成功

从“Angelababy”升级成为“Angelamother”

小生命的降生

对每个家庭来说固然可喜可贺

但孕产期的麻麻们

对我们HR小伙伴,有时可真有点麻烦

今天,小小辈就为大家倾情整理出

《孕产期员工之完全应对指南》

先奉上几条实用建议,你们看看~

入职后

才发现女员工怀孕了,肿么办

来都来了,总不能让人家走吧。

——既然不能劝退,那就要对怀孕员工加强人文关怀:员工怀孕,作为单位首先应该是恭喜,然后在工作内容方面给予照顾。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与该员工好好沟通,沟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技巧:

1、拉近距离

人事部门找员工沟通的时候,代表的是公司,员工在心里是抗拒和警惕的,如果不消除戒备心理,那么沟通结果必然不能尽如人意。所以,要先恭喜该员工怀孕,然后问问最近有什么反应吗等等,以此方法来拉近与员工的距离,消除戒备心理。

2、阐述事实

在能够与员工平静交谈的时候,讲述该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一分析,从她身体原因上进行分析,哪些工作内容是在她怀孕之后无法继续从事的等等,一起对工作内容和岗位进行分析。

3、协议调岗

根据以上种种原因,现在你身体原因造成该岗位无法继续胜任,现考虑你的特殊情况,领导研究决定,为了照顾你给你调岗。新岗位不用外出,往后孕期时间渐长、行动不便时,也方便照顾等等。

总体来讲,一方面可以在新员工入职时要求提交体检报告,避免已孕人员入职,另一方面,单位还是要承担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尽量对怀孕员工进行帮扶照顾。

怀孕要请超长病假

批么

1、坚持一个原则

该休就休,在休假范围内就可以。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写到: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所以,按规定该休多长时间就休多少时间。这个咱们可以把握。

2、面对二胎汹涌而来的趋势,我们科学点可以这么做:

1)摸底。对全公司育龄女性进行一个摸底,包括部门、岗位、年龄、婚龄,什么时候计划要第一个孩子;有没有要第二个孩子的打算;什么时候计划要第二个孩子等。做到心中有数,而不是每天一惊一乍地。

2)岗位分析。对于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量、工作形式都可以重新做一个调整。毕竟现在网络、电脑、软件程序等都将以前的工作提速了不少。所以可以重新做一个岗位分析。

3)岗位整合。对于岗位可以主动进行一下整合,压缩定员编制数量。

4)提高岗位工作效率。孕妇休息,但其它在岗人员的工作效率提升,人均产值增加,这对企业来说就是好事情。我们人力资源可以在这个方面多做些文章。

5)将给予孕妇一些特别照顾规章制度化。比如说,孕妇产检等,我们其实平常都准许了,我们可以在规章制度里明示,让孕妇了解到,我在工作状态,需要出门干什么很方便,而不需要和领导套近乎或找各种理由就能光明正大地进行。允许孕妇每个月可以自己请假3-5天而且算病假。这样对于孕妇而言,也不会因为有3、5天的不能出工而紧张。这样对于我们稳定员工队伍也很有帮助。

6)人性预判。一般而言,生了孩子完全不想出门再上班的情况发生的概率还是小概率事件。呵呵,其实,带Baby比上班可累多了。而且小宝宝一来临,年轻的父母的经济压力也大了,一般情况都会到点去上班的。上次,我出门在火车上与一位大姐聊天,她退休在家帮助儿子儿媳妇在家带孩子,她说在家带孩子最累,没个点地不停地忙,不象上班还有个上下班的时间点......如果真有孕妇产子后不来上班,那肯定是遇到了很难解决的巨大困难了。所以,我们HR不要在这个事情上过于纠结,顺其自然就好。

产前检查没请假

该算她旷工么

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并按正常出勤对待。”但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可以无需请假,随意缺勤或旷工。

如果所在公司所制定的考勤制度里有针对此问题的条款,那么应当将《规章制度汇编》编制成册,分发给所有员工,充分的证明了自己进行了公示程序,并且通过民主决议。

未婚怀孕

她还能否享受产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条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可见,妇女生育休产假是法定的,无论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只要女职工提出休产假,用人单位都应该批准。

未婚怀孕,完全可以休产假,其用人单位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其休产假的权利。

但鉴于未婚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因此不能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一样,享受到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比如:手术费、住院费、检查费报销和生育津贴等等。

其余问题,包括:

?孕期员工经常迟到,能辞退吗?

?孕期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何处理?

?公司关闭,怀孕女职工是否有特殊赔偿?

?孕期工作中流产,有赔偿吗?

?超生怀孕员工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合同后发现怀孕,能撤销?

?怀孕职工提交假材料请病假,能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员工试用期未通过考评可解雇吗?

?孕期员工享有的法律权利与地方性新规

……

等等问题,都收录在完整版里

如需获取完整版,请扫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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